病歷資料申請流程
病患本人
持本人身分證或戶口簿正本、印章
委託人
持委託書、病患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及委託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
資料申請類別
- 檢查、檢驗報告單
- 英文出院病歷摘要
- 全本病歷影本
- 中文病歷摘要
掛號
申請人填寫病歷資料申請
申請人出具身份證件 供櫃台人員核對
申請人至批價櫃台繳費
3天後由批價人員,通知患者領取資料並簽收
病歷複製本10張以內基本費200元,第11張起,每張5元,無上限。
申請2份以上,不收基本費,按張數收費。